看完馨希望會訊
也讓我更加了解犯保對於馨生人照顧
在還沒看馨希望前
我的觀念始終認為台灣的犯罪被害人權利
始終不受到重視
一個人從犯罪到被判刑確定
這中間不知要經歷多少時間
而犯罪的當下煤體一窩蜂的報導
但時間一過
又有誰會去追根究底那加害者到底是被判了多少刑
而事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屬呢
是否得到應有的補償
是否已從傷痛中走出
其實很多馨生人要的
就只是加害者是真心悔悟的道歉
「如果他抓去關,就可以還我失去的家人嗎?」
「他從事件發生到現在,連一句道歉的話都沒有?」
雖然道歉並不能讓事件重新來過
但如果是發自內心的道歉
一定能打動人心
這也是為什麼我國刑法重視處罰犯罪人犯案的動機
而監刑法也說讓受刑人改過向上,適應社會生活為目的
就是要加害人能重新改過向上,並真心悔悟的向受害者道歉
但在現今看到我國的受害者一直是弱勢的階段
反而加害者的人權一直受到保障
注重被害人的人權
聽聽受害家屬的心聲
這些犯保協會一直有再做
但速度還是緩慢些
讓受害者的人權能提升到與加害者對等
這希望很小
但是卻是要現今社會大眾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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